(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类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对应的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3.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以资格审查时可出具相应证书为准。
5.工作经历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及内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含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任命文件或所在单位证明)及与所在单位相关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资格复审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实施与市场接轨、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绩效的薪酬分配机制,薪酬水平在市场上具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