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醉驾碾压拖行女教师致死案解读高执考试考点
- 2026-10-05 04:26:41
编者按:案情和问题均为考点内容改编,非真实案情,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案情:2024年4月29日晚,肖某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行驶途中,先后与行人薛某荣发生碰撞、碾压。肖某肇事后未停车施救、未报警,驾车逃逸,将被害人身体拖拽行驶5.9公里,持续碾压、挤压,最终致薛某荣当场死亡。
案发同车人员薛某旭、刘某、赵某波、屈某利全程在场,事后五人通谋,共同实施销毁行车记录仪存储卡、串供、找人顶包、掩盖醉驾及拖拽碾压关键事实等行为,意图逃避刑事追责。
问题1:本案应如何定性?
解析:本案构成故意杀人罪。
肖某撞击碾压被害人后未停车、未施救,反而驾车拖拽人体5.9公里,属于持续性、主动加害行为。长距离拖拽、持续碾压挤压,主观上明知必然/极可能致死,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具有杀人间接故意。死亡结果直接来源于后续拖拽碾压的加害行为,而非单纯得不到救助,超出交通肇事过失范畴,符合故意杀人构成要件,不在认定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
问题2:如不考虑后续将被害人身体拖拽行驶5.9公里,持续碾压、挤压,仅单纯逃逸,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本案如何定性?
解析:肖某醉酒、超速驾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致一人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构成。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加重情节,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
问题3:同车四名人员事后串供、毁证、顶包,为何不再单独定包庇罪或帮助毁灭证据罪,而是成立故意杀人共犯?
解析:五人事前、事中、事后通谋,共同放任、协助拖拽碾压逃逸,共同追求掩盖罪行、致人死亡结果落地。事后妨害作证、顶包毁证行为,是整体故意杀人共同行为的延续、配套行为,属于共犯分工,不在单定包庇罪或帮助毁灭证据罪。根据重罪吸收轻罪、整体评价原则,不再单独评价包庇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统一以故意杀人共同犯罪定罪。
问题4:本案变更为故意杀人罪,应由哪一级法院开庭审理?
解析:本案变更罪名为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死亡、无期徒刑,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问题5:市检察院是否可以提级公诉?
解析:市检察院有权提级公诉。
基层检察院办理,后市检察院介入纠错,提级办理,变更罪名为故意杀人,向市中院提起公诉,符合法律规定。
案情6:如肖某开车低头找CD,不慎将骑电动车的薛某荣撞倒(重伤),明知薛某荣未死亡,怕其重病讹自己,肖某又持刀向薛某荣捅刺8刀,导致其死亡。(药某鑫案件)
问题:肖某行为如何定性?
解析: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肖某低头找CD驾驶属于一般违章,未导致严重后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肖某持刀将薛某荣捅死,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情7:如肖某醉酒驾驶致薛某荣重伤,明知薛某荣未死亡而将其带至偏僻之地遗弃,致薛某荣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问题:肖某行为如何定性?
解析: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一罪的法理:如果以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则重伤结果在交通肇事罪中被评价,死亡结果在故意杀人罪中被评价。由于死亡结果是从重伤结果发展而来的,已经包含重伤结果,一旦实行数罪并罚,则属于重复评价,故仅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一罪。
问题8:如肖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薛某荣当场撞死。肖某误以为薛某荣未死,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问题:肖某行为如何定性?
解析:肖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逃逸。
由于死亡结果并非逃逸行为造成,故肖某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肖某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案情9:如肖某无证驾车将薛某荣撞成重伤,肖某误以为薛某荣已经死亡,便驾车逃离。薛某荣因得不到及时救助,流血过多而死亡。
问题:肖某行为如何定性?
解析:肖某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
肖某因先行行为(肇事行为)对薛某荣负有救助义务,肖某有能力但不履行救助义务,并导致薛某荣死亡,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由于肖某误以为薛某荣死亡,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故肖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逃逸致人死亡。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真题演练】
57.(2020)某日晚上8时许,17周岁的胡某边看手机边走路,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穿越马路,缪某正常驾驶二轮摩托车因紧急躲避翻车,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头部撞地死亡,胡某被剐蹭为轻伤。事后,胡某主动报警,向公安机关坦白事故情况,但认为自己无罪。经查,胡某对该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B.胡某仅涉嫌交通违法
C.对胡某只能从轻处罚
D.胡某不成立自首
【解析】
胡某虽然系行人,但是违反交通法规,致1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胡某17周岁,对其所犯罪行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胡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C项错误。
胡某虽然辩解认为自已无罪,但是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因此,D项错误。
【答案】A